第77期招生簡章
- 更新日期:2026/04/10
- 總點閱次數:3359
一、 宗 旨:本館為推廣社會教育,落實終身學習,提倡休閒文化,充實國民精神生活,特開設本班。
二、 招生對象:凡年滿13歲以上(含)對本研習班有興趣即可報名。
三、 授課時數:每期18週,每週上課一次(2小時)。
四、 費 用:每人每班新臺幣3,000元,運動類課程(瑜珈與彼拉提斯班每班新臺幣3,500元),材料費上課時另繳(低收入戶憑證明可享報名費6折優待)。
五、 報 名:
(一) 網路報名:115年4月17日(五)10時起至115年4月29日(三)24時止。請至研習班報名系統報名(本館網站→公告訊息→藝文活動→研習班→課程總覽暨報名)。
(二) 不諳電腦或無法上網者,請電洽協助報名(報名首日上午不接受學員電話協助報名,因電腦或網路問題致未能及時報名成功者,為維持公平性,不得要求增額錄取,尚祈見諒)。
六、 繳 費:現場或匯款繳費
(一) 正取者:請於115年5月5日(二)前完成繳費(請自行至研習班報名系統檢視正取名單)。
(二) 備取者:首次備取名單預計於115年5月11日(一)在本館官網最新消息公布,並請於115年5月14日(四)前完成繳費,後續遞補請留意電郵或電話通知。
(三) 現場繳費︰週二至五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(遇國定例假日不受理),請至本館6樓櫃臺辦理。
(四) 匯款繳費:帳戶「第一商業銀行古亭分行(代碼:007)/ 帳號:17130058991 / 戶名:國立臺灣圖書館401專戶」。匯款繳費完成者,請當日填寫Google表單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v3JTQoySxWXeT4156或掃描QR code「繳費回傳」),並敬請來信確認。
一、 退 費:
(一) 退費標準:未達開班人數15人全額退費,本館另行通知內完成退費。開課日之前申請則退費九成。開課日(含)之後而未逾總上課時數三分之一申請,則退還三分之二費用。已逾總上課時數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再接受退費【例:週二課程請於第六週課程(7月4日)上課前辦理】。
(二) 退費方式:一律採匯款方式退費,匯費由學員自行負擔,從退款金額中扣除。請攜帶收據正本與學員本人存摺封面影本至本館6樓櫃臺辦理,並依到館申請日為準。
二、 上課地點:本館3樓市民教室(詳見開課第一週,1樓及3樓指引牌公告)。
三、 注意事項:
(一) 請自行留意繳費期限,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,為求公平,不得要求優先遞補。請務必填寫正確報名資料(包含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)並留意通知,避免權益受損。
(二) 開班成功班級及教室,於上課前公布於本館最新消息。請自行注意各班開課日、上課時間與地點,本館不再另行通知。
(三) 上課所需工具材料需自備。請上本館網站→活動訊息→研習班→招生簡章→班別查詢所需用具。上課第一週請備妥收據以俾查驗(匯款者請於第一週領取收據)。
(四) 課程限報名學員本人上課,不得要求轉讓或延至下期上課。課程期間請親自簽到,不接受旁聽及攜帶幼兒等情事,應維持教室清潔、遵守秩序。
(五) 遇天災事故如颱風、地震或防疫政策等,依新北市政府發布公告停課,不另行通知。
(六) 因課程需要館外教學,請事先報備並請各班自行辦理旅遊平安險,以確保教學安全。
(七) 請尊重授課教師智慧財產權,未經同意不得攝錄影或錄音。
(八) 如有未盡事宜,本館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。
十、招生課程:瑜珈課程及彼拉提斯課程,每人各限報名一班。
| 上課日期 / 時間 |
星期二 |
星期三 |
星期四 |
星期五 (6/19端午節、9/25中秋節停課) |
星期六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上午10:00-12:00 |
●書法藝術-書寫與感覺 |
|
●躬能瑜珈 李郁清老師 名額:18人 |
|
|
| 下午02:00-04:00 |
|
|
林維新老師 |
||
| 晚上06:50-08:50 |
|
●塑身瑜珈 李郁清老師 |
●『意象速寫』啟發繪畫思維 |
您對此頁內容如有意見,可透過意見回報反映給我們
